各单位、部门:
依据《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科研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吉工程职院 [2024]74号),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加强科研工作,鼓励科技进步和创新,进一步调动我校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教研教改的积极性,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造就一支高水平的科研队伍,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综合实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科研先进集体”与“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二)各类科研成果必须以“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为第一署名单位和以教职工本人为第一作者。
(三)“科研先进集体”的评选,主要根据评选期限内各申报单位的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各单位在科研工作的组织方面做出的具体努力,再通过横向比较加以评定;“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主要根据申报者在评选期限内取得的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或科研工作中的突出贡献,再通过横向比较加以评定。
(四)“科研先进集体”和“科研先进个人”每两年评选一次。本次评奖要求必须是 2022年9月1日至 2024年8月31日期间,个人与集体取得的成果。
二、科研先进集体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教学单位。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教育与科学研究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重视科研及教研教改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支持本单位人员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2.科研工作管理有序。科研气氛浓厚,能有效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能高质量完成科研处布置的任务,能按时按质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种数据信息等。
3.科研工作成效明显。学术研究方向清晰稳定,具有较为优秀的科研带头人,具有结构合理且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团队精神好,业务素质较高。
4.坚守科研诚信,恪守科研规范。遴选期内,申报单位没有出现学术不端、科研失信以及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问题。
5.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单位申报项目数量多,立项各级教科研项目数量不少于本单位在编在岗专兼职教师人数的50%,整体科研工作成果突出,学术水平较高,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二者。
(1)主持获批省级经费资助科研项目3项,或获批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以上级别高层次科研项目1项;
(2)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20万元及以上(以学校到账资金为准);
(3)主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5项;
(4)主持完成科研成果转化1项,成果转化收益 20万元及以上(以学校到账资金为准),社会效益显著;
(5)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独撰或排名第一),或出版学术专著2部(独著或排名第一);
(6)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厅局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省级教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共计2项;
(7)主持通过地方(含行业)新产品、新品种、新标准1项;
(8)主持获批省级及以上创新实验室、中心、基地等平台1个。
三、科研先进个人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恪守科学道德、热爱教科研工作,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重视学习。重视自身的业务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术会议、讲座及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3.业绩突出。积极承担各级科研课题研究,在国家、省、厅局、校级科研成果评审中有较高层次成果,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并取得一定成效。能够面向产业需求,潜心开展技术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者优先。
4.下列人员不予评选:规定期限内,出现科研失信行为者;工作中发生事故或造成重大失误者;受党纪政纪处分者;有旷工或擅自离岗行为者;被全校通报批评者。
5.在规定期限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二者:
(1)主持获批1项厅局级经费资助课题;
(2)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10万元及以上(以学校到账资金为准);
(3)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4)主持完成科研成果转化1项,成果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以学校到账资金为准),社会效益显著;
(5)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独撰或排名第一),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独著或排名第一);
(6)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厅局级教科研成果二等奖或省级教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7)主持通过认定地方(含行业)新产品、新品种、新标准1项;
(8)主持获批市级及以上创新实验室、中心、基地等平台1个。
6.直接认定条件
在规定期限内,个人取得以下高水平成果,可按照统一评选组织程序,申请直接认定。
(1)主持获批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项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以上高层次科研项目者;
(2)主持获得吉林省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以上重大科研奖励者;
(3)获批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与转化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重要科研平台的负责人;
(4)主持获得纵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者。(横向项目以到账经费为准,纵向项目以获批文件为准)
(5)主持完成科研成果转化1项,成果转化收益100万元及以上者(以学校到账资金为准),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影响力;
(6)以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获省、直辖市、自治区领导人批示(对成果有实质性评价),或被省级领导(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采纳。
四、评选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通知:由科研处发布评选通知,制定具体评选安排,确定量化评选条件。
(二)提交材料:参与评选的集体与个人填写《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上报科研处。
(三)材料审核:科研处受理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材料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材料公示: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报主管院长审核后向全校公示,公示期3天。
(五)组织评审
采用综合评比的方法进行评定;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后,上报院长办公会最终审议。
(六)结果公示: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评选结果将向全校公示,公示期5天。
五、评选名额与奖励办法
(一)评选名额:对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择优评选、宁缺勿滥为原则。科研先进集体表彰名额不超过3个,科研先进个人不超过10人。
(二)奖励办法:学校将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为“科研先进个人”“科研先进集体”分别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按照《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吉工程职院〔2023〕77号)给予相应奖励。
六、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1月29日。
2.申报材料要求:
(1)包括附件1《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佐证材料册。申报人可登录学校科研处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2)所有科研成果均须经科研处认证查询后盖章方可生效。
(3)论文类成果要提供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扫描件;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扫描件。
(4)申报表、佐证材料册均以PDF格式,每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兆。
3.以上全部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42653146@qq.com中,邮件主题标明“科研先进集体申报”“科研先进个人申报”。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下午16:30,逾期未提交有效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金丹 电话:0434-335221
附件1 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2 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3 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科研先进集体佐证材料册.docx
附件4 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科研先进个人佐证材料册.docx
科研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