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国农专委《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农专委[2017]2号)文件,我校将组织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
1.教学改革类:结合自身特点,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等方面得到推广、应用的教学成果;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培养质量及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包括:校本教材、培训教材、自编讲义、课件、光盘)等方面的成果。
2.教学管理类:在组织教学、推进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等方面的成果。
3.教学基本建设类:在实训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基本条件建设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成果年限:2015年~2016年,多人合作的成果应按实际贡献大小顺序署名,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2.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3.每人限报一项,全校共限报10项,凡已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的各种科研成果不能参加本次评选。
三、上报材料
《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2份;成果及成果总结2份(要求每项成果材料单独用档案袋封装,并打印申请表首页作为封面)。于5月19日(星期五)下班前报送到科研处B1-309室,同时上交电子版。
联 系 人:张 一 15590268928 王 敏 15590260377
联系地址:办公楼B1区309室
办公电话:3352215
邮 箱:44291955@qq.com
科研处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