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学院健康和谐发展,特签订贡任书。第一贡任人的确定: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系、处、室及直属部门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习、教育工作
(一)第一责任人根据院党办学习安排:组织本单位党员千部利用周三、周五下午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保证参加人数,"保证学习时间。学以致用,不流于形式。
(二)第一责任人每学期组织本部门党员千部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专题学习,主要是以党风党纪、反腐倡廉、作风建设等方面为主要内容,有心得体会。
(三)第一责任人组织本部门党员千部进行经常性师德教育,纪律教育,爱岗敬业教育。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提高个人素质。
二、制度建设工作
制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贡任制的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行之有效、监控有力的廉政制度,重点抓好以下制度建设。
(1)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制度;
(4)廉洁自律制度;
(5)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6)校务公开制度;
(7)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
(8)大宗物资采购制度;
(9)基建工程招投标监督制度;锄临时工招聘、使用、管理制度;仙其它有关管理制度。
三、监督、检查工作
(一)第一责任人要在年底前按照本责任书时内容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院纪检委。
(二)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所有岗位、所有环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各项秩序的稳定。对重要岗位的重点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汇报。
四、责任追究
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不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此给学院造成严重损失的第一责任人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