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顺利实施我院“十二五”规划、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全院廉政文化建设,把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诫勉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在利用好传统载体的同时,注重运用现代媒体和信息技术,提高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做好勤廉先进典型的事迹宣传;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一日教育活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活动,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和《浪淘沙》正反典型教育文章;继续组织好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测试工作,促进和强化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廉政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网络及院报编辑撰写廉政教育文章,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普遍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认真抓好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要内容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卷、支付凭证。巩固各处室各部门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查处。
二、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按照省直纪工委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服务教学的原则,深入教学一线,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等庸俗作风。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水平
推行制度创新,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证。院纪委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根据领导分工确定的具体任务,各负其责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2011年制度建设工作,牵头与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提高制度建设水平。一是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对行之有效的制度及时针对新情况进行必要补充和完善,对需要细化的制度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对已经过时的制度及时废止,提高制度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强对反腐倡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健全制度执行的责任、追究、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法规制度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注重从体制和机制层面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勤政廉政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防止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一是加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确保中央、省及我院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确保财务收支处于有效的内部监控之下。三是加强重要工作和重点工作环节的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拨任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人才招聘、招生就业、职称评审、评先选优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主要工作环节公开透明。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探索在参与各项重点工作监督方面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强化对权利运行的监督,促进勤政廉政。
五、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建设重要位置,不断加大查案工作力度。强化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工作机制,结合我院实际,严肃查处发生在各级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违纪问题,着力查处账外私设“小金库”的案件;失职、渎职、损害单位利益和侵害职工权益的案件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对执法执纪人员发生案件的,要从重处理。维护大局稳定,维护学院整体利益。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要健全纪检组织机构,配齐配强纪检干部。结合我院实际,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同时,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五种能力”要求,以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载体,从思想、作风、组织、业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我院的事业发展做好保驾护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