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在本次评奖活动中,特设立“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受理教育科学类研究成果,并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成果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须在上述范围内。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设立下列奖项: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
二、提交材料包括:
(1)《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Excel版;
(2)申报人的电子及纸质材料:
电子材料包括:一是《专区申报评审表》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二是成果及佐证材料PDF版。
纸质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专区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
提交材料时间为:11月3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科研处;
电子邮箱:42653146@qq.com;电子材料以“高校+申报者姓名+教育专区评奖”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3。
联系人:赵金丹
联系电话:15590267004
附件1
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地方高校、市区县专用).xls
附件2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docx
科研处
202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