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我校将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凡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学术著作(主编)均可申报。学术著作接受著、编著类成果申报,教材类成果不在评奖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每位第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篇论文或一部著作,已获得过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奖励的论文、著作不能再次申报。参评学术成果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好备份。
三、申报过程
1.申报人带论文或著作原件到科研处初审,通过后领取账号和密码。
2.登录“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网址:w.why-e.com.cn/jlnssr)填报申报内容,提交等待科研处审核。
3.审核通过后,科研处统一提交,等待省科协审核通过。
4.省科协审核通过,申报人登录系统打印材料纸质稿,盖章,上交科研处。
四、申报材料
以下所有材料(除原著外)用A4纸打印(复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1.《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网上填写,通过评委会办公室资格审核后自动生成,下载并打印),《评审表》倒数第二页“作者单位意见”“推荐单位意见”处盖相应公章;
2.学术论文提供发表刊物的原件或全文复印件;学术著作提供原著一部;
3.若提交外文成果请附中文简介,同时成果题目、每位作者姓名和作者单位要翻译成中文;
4.学术论文需提供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引证检索报告,内容包括论文的被检索收录、被引用次数、论文发表时刊物影响因子证明等;
5.项目来源、成果被应用推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
6.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
五、其它事项
初审于1月10日下班前报送到科研处,网上填报于1月11日晚12点前截止,纸质材料等待省里审核结束后通知上交。
联系人:张 一 15590268928
联系地址:办公楼B1区309室
办公电话:3352215
科研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