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5 16:44:51 发布人: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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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教学秩序的稳定,依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部署,特作如下要求:

一、开课计划

(一)填写开课计划

各教学单位须严格遵循《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的开课计划,并将新学期各专业的开课计划详细填写至附件6:《开课计划模板》。

(二)相关年级人才培养计划录入及课程安排

1.2023、2024级要求

各学院需尽快完成人才培养计划的教务系统录入工作。录入完成后,须经学院负责人审核,随后生成班级开课计划,发布教学任务书,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课程安排(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2.2025级要求

相关课程须尽快确定,各单位需依照附件3:《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课程编码规则》填写附件7:《课程库模板》,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提交。待课程统一导入系统后,再将2025级开课计划录入教务系统,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生成班级开课计划、发布教学任务书及完成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

请各教学单位在AIC教务系统中生成开课班级,待校历下发后,尽快完成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的编制。

二、教师工作量基本规定

1.行政兼职教师上课规定

依据《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办法(试行)》(吉工程职院〔2025〕86号)(见附件15)要求,兼职教师应完成基础教学工作量60学时/年,且在岗工作时间内不得超过160学时/年。教学单位确实因师资不足需行政兼职教师上课的,须安排在工作时间外授课,并由本人填写并提交附件8:《校内兼职教师授课超过额定工作量审批表》。

兼职教师超课时申请包括:纯理论课程(必修课、选修课、限选课等)、项目化教学课程、理论与实践(即有实验课)结合课程的教学,指导学生做课程设计、课程实训、认知实习和跟岗实习等实训类课程。

特殊说明:不脱离岗位的兼职教师指导顶岗实习,教学工作量按照顶岗实习工作量审批表另行统计,不受160超课时限制。跟岗实习指导教师,需暂时离岗指导学生,须提交申请,并逐级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具体要求详见《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办法(试行)》(吉工程职院〔2025〕86号)

2.专职辅导员上课规定

依据《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修订)》(吉工程职院〔2022〕33号)的要求,原则上专职辅导员所授的专职课程(包括法纪安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学习筑梦”、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教育、就业实物指导等学管类课程)以外的理论课,其周学时不得超过4学时,否则不予审批。《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吉工程职院〔2023〕77号)规定全年总课时原则上不得超过160学时。若因特殊情况超出课时上限,需本人填写并提交附件9:《专职辅导员超过额定工作量审批表》。

       特殊说明:专职辅导员以学生处提交给教务处的名单为准。

3.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员)上课规定

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员)的年度授课工作量,以不影响所负责实验室的正常管理为前提,原则上不得超过160学时。若确因工作需要超出此限,实验员须填写并提交附件8:《校内兼职教师授课超过额定工作量审批表》。

另:期末监考、试讲听课、扩招重修课时、院级督导听课、大学生体质测试及组织体育比赛等其他教学工作量,无需进行超课时申请,均可按标准工作量转换为相应绩点。

各教学单位需将申请超课时认定的行政兼职教师、专职辅导员及实验岗教师的审批表汇总,并填写至附件10:《校内兼职教师授课超过额定工作量统计表》。超课时申请审批表单(附件8、附件9、附件10)须在12月26日之前完成审批并提交至教务处,逾期未提交者,教务处将不予课时认定。

  三、试讲教师申请流程

1.外聘教师申请试讲流程

需要外聘教师的教学单位,请务必严格按照附件1:《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吉工程职院〔2018〕80号)及附件4:《外聘教师聘用流程图》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新外聘教师、讲授新课程的外聘教师需填写附件11:《外聘授课教师听课审批表》。

2. 校企合作企业授课教师申请试讲流程

校企合作企业授课教师,须到人事处进行备案,参照《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吉工程职院〔2018〕80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外聘教师的管理流程执行。新企业教师、讲授新课程的企业教师需填写附件12:《校企合作专业企业授课教师试讲审批表》。

3.校内新开课教师申请试讲流程

校内首次承担授课任务或首次主讲某门课程的教师,在正式开课前必须进行试讲。授课教师需填写附件13:《校内教师试讲审批表》。

凡需进行试讲的授课教师,请严格依照附件5:《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教师试讲制度》的规定,教学单位于12月24日之前组织试讲。试讲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需将需试讲的外聘教师、校企合作企业教师及校内新开课教师的名单进行汇总,并填写附件14:《试讲汇总表》。请务必于12月26日之前将该表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师的试讲工作。

  四、材料上交要求

相关材料(附件6、8、9、10、11、12、13、14)的电子版请于12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1004765775@qq.com。纸质版需经相关领导签字后,交至教务处B1-201韩老师处。

 

相关附件:

附件1:《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教学任务及课表制定原则的通知》

附件3:《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课程编码规则》

附件4:《外聘教师聘用流程图》

附件5:《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教师试讲制度》

附件6:《开课计划模板》

附件7:《课程库模板》

附件8:《校内兼职教师授课超过额定工作量审批表》

附件9:《专职辅导员超过额定工作量审批表》

附件10:《校内兼职教师授课超过额定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11:《外聘授课教师听课审批表》

附件12:《校企合作专业企业授课教师试讲审批表》

附件13:《校内教师试讲审批表》

附件14:《试讲汇总表》

      附件15:《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办法(试行)》(吉工程职院〔2025〕86号)

 

 

 

                                                      教务处

                                                                                                                       20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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