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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学校党政领导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实验(实训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与核材料管制、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多项指标,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重点做好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特别是危险源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安排
1.组织听取并召开工作部署会(2024年5月27日)
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实训中心主任等参加工作部署会,听取省厅关于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部署,同时部署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及要求,确保及时准确传达到位。
2.制定工作方案(2024年5月27-28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 号)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验室实际,制定2024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安排。
四、实施步骤
1.部门自查阶段(5月30-6月10日)
各职能部门、学院(部)全面开展安全自查,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 1),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各学院(部)请按照提纲(详见附件2)完成《自查自纠报告》及附表1.1《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1.2《实验室信息备案表》,并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请详细记录于附表 1.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进行逐一落实。6月5日前完成自查,6月1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表1.1)、《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表1.3)及纸质版《自查自纠报告》(附件1)《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表1.3)报送至教务处。(注:附表1.2《实验室信息备案表》已发送到实训中心主任群内,请各教学单位按时提交)。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复查,各实验室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资料。6月15日前由教务处形成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并上报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各单位、部门对照自查安全隐患清单,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需做好整改记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于9月前落实整改。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省级调研阶段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抽取省属高校开展进校调研工作,重点调研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难点、痛点问题,如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程建设、经费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情况等。具体调研工作另行通知。
3.整改阶段(6月-9月)
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自查自纠汇总表及现场复查情况,逐条对照整改落实,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形成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并报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
4.回头看阶段(9月-10月)
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各级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做好安全检查,确保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意识
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教育宣传氛围,提高师生对实验室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3.加强检查监督,建立长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限期整改,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向事故演变。在此基础上,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联系人:王琳,18943851321,邮箱:87370290@qq.com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附表:1.1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1.2 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1.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29日
吉公网安备220303020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