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各教学单位在节前必须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前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做好节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求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
2.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室需重点防范,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保管以及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严禁将危险化学品带出实验区域。
3.高速、高温、高压设备、压力容器、实验室特殊设备的运行状态、供电电路、周边环境、应急防护装置运行状态。
4.洗眼器、应急喷淋、消防沙、灭火毯、医药箱等应急防护设施可正常运行、消防耗材及药品足量且在有效期,消防通道通畅不堵塞。
5.做好实验室的门、窗、水、电、卫生检查,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假期期间各单位需安排人员做好巡查工作,实验室内禁止电瓶车充电,禁止烹煮饮食。各单位巡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本单位领导及学校管理部门。
7. 假期开放的实验室,使用人及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操作,安全使用。教师开展科研的,需遵守实验室操作规范,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学生开展实验的,指导教师必须在场。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水、电、气,锁好门窗后再离开。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
教务处
2023年9月27日
吉公网安备220303020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