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一、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大力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1.认真学习中央、省纪委、农科院、教育厅纪检监察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十七届中纪委七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和中纪委书记贺国强的工作报告以及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传达学习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对反腐倡廉工作意义的认识和提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营造团结和谐稳定,风清气正心齐,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反对做表面文章。勤俭办事,反对挥霍公款和铺张浪费。
3.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确保中央的政令畅通,确保学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4.开展党员干部党纪国法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纪检监察处、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通过以读书思廉、党课讲廉、典型倡廉、案件警廉、氛围促廉等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注重教育实效。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培训,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舆论引导机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学院科级以上干部个人勤廉档案工作, 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勤勉尽责、廉洁自律。做好元旦、春节等节日前的廉政教育工作,形成“廉洁从政”的良好风范。
5.坚持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具有我校特色和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校园廉洁文化活动,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宣讲活动,继续在大学生中开展“文明生活、健康成才”主题教育,传播廉洁理念,弘扬廉政文化,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廉政文化“进课堂”、“进教材”工作。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网站工作,维护好纪检监察网页,提高网站管理水平,提高点击率。引导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和学生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6、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反腐倡廉规范化水平。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在制度建设下功夫,努力做到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使学院纪检监察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
7.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重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实际,修订完善责任考核办法。制定《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做好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 健全党风廉政问责制度。3月份召开学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已实施)。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针对承担的责任,明确到岗、到人,积极制定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三、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努力建立健全惩防体系
8.深入抓好我校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开展全校反腐倡廉工作检查,找出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具有我校特色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开展廉政风险调研和廉政风险理论研究。
9. 根据省纪委、高校工委、教育厅、监察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吉纪发[2011]30号)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0. 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关于印发全省普通高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教字字[2012]1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起与教学改革和发展相适应、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努力实现“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的建设目标,营造人人“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事创业氛围,为推进学院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四、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院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1. 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加强对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后勤管理等人财物管理使用的监督,规范教育收费,严查小金库,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加强对招生、干部任用、学生助奖学金评定等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确保招生、学生资助和干部任用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招聘人才、职称评审、评优等热点工作的监督,做到责任明确,全程参与;加强党务、校务公开的管理和监督,重视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校务公开,增强教育教学管理的透明度,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教学科研行为,认真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切实解决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和不正之风,旗帜鲜明地反对学术腐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12.与市检察院共同做好我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反腐倡廉建设重点部门人员开展反腐败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重点部门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加强制度防范、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自觉性。严格预防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和在招标、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案件,对违反党纪政纪、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反财经纪律等案件,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13.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健全网络举报机制,高度重视实名举报,做到及时调查、认真受理,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善于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着眼监督防范,注重教育帮助,及时纠偏,防微杜渐。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14.不断提高执纪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工作能力。深入基层,求真务实,提高服务意识。坚持修身、勤学、敬业、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勤奋工作,严于律己,秉公执纪。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方向正确、切合实际、促进发展。
15.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理论研究。紧紧围绕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专兼结合,积极申报各级课题,开展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使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
2012年4月18日